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因工作突出、成效显著,获评“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工作集体”。全国共有65个单位获评,张店区人民检察院系全国获此殊荣的三个基层人民检察院之一,是全省检察机关唯一获评集体。
11月20日,滨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7次会议。会议任命姜广俊为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姜广俊为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近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网“领导介绍”栏目更新信息显示,于玉、鲍峰已担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14日补选王小玉为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0月31日,张店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陈永财一行来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就“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专题调研并提出要求。
犯罪嫌疑人徐宁、吴寿星、徐雁飞等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已由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近日,淄博市委政法委会同相关部门,在深入挖掘、总结提炼、筛查评选的基础上,确定了33个“枫桥式工作法”。其中,沂源县人民检察院《抓实“三关”工作法 着力提升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质效》成功入选。
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桓台县人民检察院“青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邀请县妇联、县教体局、人民监督员一起走进桓台县世纪中学,举行“青未了”“齐心护未”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以护为名,以法为礼,为学生送上预防校园欺凌的法治课。
5月17日,博山区人民检察院“博爱·未检工作室”走进淄博衡中艺术学校,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给这里的师生演绎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4月28日,淄川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就一起涉老年人盗窃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代表共同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