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第三轮第三批6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4年7月22日至23日陆续进驻淄博、潍坊、临沂、聊城、滨州、菏泽6市开展督察。
近日,高青县公安局民警与热心群众携手成功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7月26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宇向东带队下沉张店区、桓台县,现场督导群众信访件办理情况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7月22日下午,督察动员会在淄博召开,督察组组长宇向东、副组长霍太英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市委书记马晓磊进行了进驻动员。
山东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山东省地图院3家事业单位法人变更
因未经考古调查、勘探,菏泽城投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擅自进行占地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基本建设工程,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于2024年6月3日对其作出以下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15万元整,2024年6月7日主动履行。
面对持续的干旱无雨大风恶劣天气,淄川区国有林场冒酷暑,战高温,坚持全员上岗
6月6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第一至五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结果,我省14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全部通过复核。
正值世界环境日,博山法院、博山检察院联合开展“法护古槐”法治宣传活动。在池上镇赵庄村,双方针对900余年古槐树保护,联合发布《古树司法保护提示书》。博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史华振,博山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于波,博山法院环资审判团队干警参与活动。
近期,桓台县召开开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推进会,发改、工信、水利、住建、执法、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及各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和业务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