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临淄区法院朱台人民法庭得到圆满化解,承办法官朱鹏伟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确认了调解协议。
4月18日,博山法院开发区(域城)法庭走进域城镇石门村,以巡回审判方式公开审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近年来,临淄区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下的社会综合治理格局,紧扣“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两项重点,不断深化“调解为主、速裁支撑、精审兜底”办案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