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广西一名13岁少年杀害3名儿童后,因未满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被执行为期3年的收容教养。这一事件再次让“刑事责任年龄是否需要降低”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6月2日在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年座谈会上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快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刑事犯罪,强化对此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形成高压态势,保持震慑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