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县施行《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为进一步规范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索镇派出所组织警力走进各村居
6月9日上午,淄博市公安局落实《淄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新闻发布会在淄博市公安局召开。
6月5日上午10时许,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马尚派出所的民警像往常一样在辖区内展开巡逻,当巡逻至中欧国际大厦时民警发现,一家烩牛肉店门前有六箱已经燃放的礼炮,于是民警进入店内进行调查。
正月十五是中国传统的元宵节,张店公安要再次给广大市民朋友提个醒:目前张店全域内仍禁放烟花爆竹!请大家继续遵守禁燃令,不要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
自烟花爆竹禁放通告发布以来,张店公安分局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管理,尽全力做到安全无死角,严禁一切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
烟花爆竹是极具危险性的爆炸物品,其生产、运输、储存和销售都需经过许可。随着春节临近,仍有部分人员心存侥幸,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结果均被张店警方依法查处。
自1月28日起,在张店区全域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摊点,禁放烟花爆竹。然而有人就是明知故犯,知法犯法。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近年来,省内各市均发布了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春节期间禁限燃放烟花爆竹观念已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绿色、文明的方式过节。2021年春节即将到来,日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向全省人民发出倡议书,春节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环保的春节。
自2021年1月28日起,在张店区全域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摊点,禁放烟花爆竹。欢迎广大市民对违法违规制作、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问题进行举报。
11月2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厅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淄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草案表决稿)》《淄博市人大常委会以信息化推进依法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规划(2020-2022)(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