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10月,浙江省杭州市居民潘洪斌骑行的一辆电动自行车被杭州交警依据《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扣留。潘洪斌认为,该条例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之外,增设了扣留非机动车并托运回原籍的行政强制手段,违反了法律规定。
今年年初,高青县建立了全市首个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投放自行车上千辆,选址覆盖主城区面积16平方公里。市民通过办理借车卡就可以享受租用自行车的服务。
淄博市公共自行车建设将逐步推开,其中淄川近期将规划建设200个服务网点,5000辆自行车均为第四代公共自行车,可通过太阳能实现服务点的供电,利用无线传输技术实现系统信息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