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科学统筹教育教学安排,12月15日,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全市普通中小学教学时间及寒假安排的通知》,对各学段新学期教学及寒假时间作出统一部署。
根据安排,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寒假时间为2026年2月4日(农历腊月十七)至3月4日(农历正月十六),共计29天。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将于2026年3月5日开学,至7月3日结束。
普通高中阶段实行差异化安排。其中,高一、高二年级寒假自2026年2月11日(农历腊月廿四)开始,至3月4日(农历正月十六)结束,新学期3月5日开学,7月10日学期结束。高三年级寒假时间相对较短,为2026年2月11日(农历腊月廿四)至2月23日(农历正月初七),随后于2月24日开启新学期,至7月10日学期结束。
通知对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化课程方案实施,义务教育阶段须确保国家课程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则需在开齐必修课基础上,提供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形成办学特色。科学安排假期生活,引导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阅读等方式提升综合素质,并合理安排假期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同时,鼓励教师利用假期开展研修,提升专业能力。严格时间纪律,各区县及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上述安排,严禁随意增减假期时长。如因重大考试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并按对等时间调整,调整方案需及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