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根据省预测预报,1月22日起我省将出现一次重污染过程,按照区域联防联控要求,全市于1月23日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请各区县(功能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有关责任单位按照《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及各区县(功能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部门专项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发布信息,落实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等应急响应措施。
应急响应期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有关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各区县(功能区)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并于每天下午16:00前将应急响应情况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直至应急响应终止。










